鋼桶及封閉器新標準宣貫講義(4)
——危包生產許可證細則
文/盧明
國家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高級工程師 盧明
四、危包生產許可證細則
1、定義、范圍
(1)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指:包裝、儲運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產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城鎮燃氣產品的包裝物、容器和壓力容器等產品不適用本細則。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本細則規定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的,應當依法取得生產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本細則規定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
2、現行危包發證產品目錄
序號 |
產品單元 |
產品品種 |
規格等級 |
1 |
鋼桶 |
1鋼桶 |
閉口Ⅰ級、閉口Ⅱ級、閉口Ⅲ級
全開口Ⅰ級、全開口Ⅱ級、全開口Ⅲ級 |
2黃磷包裝鋼桶 |
|
3固堿鋼桶 |
|
4電石包裝鋼桶 |
一次性
重復性 |
2 |
金屬桶罐 |
5鋼提桶 |
Ⅰ級、Ⅱ級、Ⅲ級 |
6方桶 |
|
7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Ⅰ級、Ⅱ級 |
8方罐與扁圓罐 |
Ⅰ級、Ⅱ級、Ⅲ級 |
9鋼質手提罐 |
Ⅰ類、Ⅱ類 |
3 |
氣霧劑包裝 |
10氣霧罐 |
25.4mm口徑,鐵罐
25.4mm口徑,鋁罐 |
11氣霧閥 |
Φ25.4mm |
4 |
塑料包裝 |
12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閉口Ⅰ類、閉口Ⅱ類、閉口Ⅲ類
開口Ⅰ類、開口Ⅱ類、開口Ⅲ類 |
13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5 |
復合包裝 |
14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Ⅱ類、Ⅲ類 |
15鋼塑復合桶 |
Ⅰ級、Ⅱ級、Ⅲ級 |
說明:
按產品標準分級或分類的產品品種,如企業取得Ⅰ級(或Ⅰ類)生產許可證的可以生產Ⅰ、Ⅱ、Ⅲ級(或Ⅰ、Ⅱ、Ⅲ類)產品,取得Ⅱ級(或Ⅱ類)生產許可證的只能生產Ⅱ、Ⅲ級(或Ⅱ、Ⅲ類)產品, 取得Ⅲ級(或Ⅲ類)生產許可證的只能生產Ⅲ級(或Ⅲ類)產品。
3、新修訂危包發證產品目錄
序號 |
產品單元 |
產品品種 |
產品說明 |
1 |
鋼桶 |
鋼桶 |
按盛裝危化品的危險程度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
黃磷包裝鋼桶 |
黃磷包裝鋼桶為Ⅰ級包裝。 |
固堿鋼桶 |
標稱容積為110L,用于盛裝工業用固體氫化鈉、氫氧化鉀的包裝鋼桶。 |
電石包裝鋼桶 |
包括一次性使用電石包裝鋼桶和重復性使用電石包裝鋼桶。 |
2 |
金屬桶罐 |
鋼提桶 |
用于運輸和貯存液態和固態的危險品的容量為17L-24L,以薄鋼板為主要材料制成的,加有提手的金屬桶。 |
方桶 |
容積小于或等于18L的長方體薄鋼板金屬桶,用于盛裝危險品其要求應符合GB12463《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規定。 |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容量為0.1L-16L,用于盛裝危險品的金屬圓罐。 |
方罐與扁圓罐 |
容量為1L-5L,橫截面為長方形和扁圓形,用于盛裝危險品的薄鋼板金屬罐。 |
鋼質手提罐 |
最大容量不大于35L,以薄鋼板為主要材料制成的手提金屬罐,用于盛裝液態危險品。 |
3 |
氣霧劑包裝 |
鐵質氣霧罐 |
容積不大于1L,用于盛裝氣霧劑產品的一次性使用的鐵質容器。 |
鋁氣霧罐 |
容積不大于1L,用于盛裝氣霧劑產品的一次性使用的鋁容器。 |
氣霧閥 |
固定在氣霧罐上的機械裝置,關閉時保證內容物不泄漏,促動時使內容物以預定的形態釋放出來。 |
4 |
塑料容器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以高密度聚乙烯為主要原料,不小于1L且最大容積不大于450L凈含量不大于450kg的圓柱形包裝。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以聚乙烯或聚丙烯為主要原料,不小于1L且最大容積不大于60L的橫截面呈長方形或多邊形的包裝。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瓶 |
容量不超過1L(1kg),以聚乙烯(PE)、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為主要原料制成的,或采用聚酰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氟化等工藝制成的塑料瓶。 |
5 |
復合包裝 |
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由剛性塑料內容器(以高密度聚乙烯為主要原料)和鋼質外包裝及所有的輔助設備和結構裝置構成的復合容器。主要用于液體危險品包裝。 |
鋼塑復合桶 |
指由聚乙烯塑料內容器和外防護鋼桶裝配而成的復合桶。主要用于液體危險品包裝。 |
4、新修訂危包發證產品執行標準
序號 |
產品單元 |
產品品種 |
產品標準 |
1 |
鋼桶 |
鋼桶 |
GB/T 325.1-2018 包裝容器 鋼桶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
黃磷包裝鋼桶 |
GB 16473-1996 黃磷包裝 |
固堿鋼桶 |
GB/T 15915-2007 固堿鋼桶 |
電石包裝鋼桶 |
GB/T 14492-2008 一次性使用電石包裝鋼桶
GB/T 15956-2008 重復性使用電石包裝鋼桶 |
2 |
金屬桶罐 |
鋼提桶 |
GB/T 13252-2008 包裝容器 鋼提桶 |
方桶 |
GB/T 17343-1998 包裝容器 方桶 |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GB/T 15170-2007 包裝容器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方罐與扁圓罐 |
BB/T 0019-2013 包裝容器 方罐與扁圓罐 |
鋼質手提罐 |
BB/T 0064-2013 包裝容器 鋼質手提罐 |
3 |
氣霧劑包裝 |
鐵質氣霧罐 |
GB 13042-2008包裝容器 鐵質氣霧罐 |
鋁氣霧罐 |
GB/T 25164-2010包裝容器 25.4mm口徑鋁氣霧罐 |
氣霧閥 |
GB/T 17447-2012氣霧閥 |
4 |
塑料容器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GB 18191-2008包裝容器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GB 19160-2008包裝容器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瓶 |
BB/T 0044-2007 包裝容器 塑料農藥瓶 |
5 |
復合包裝 |
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GB/T 19161-2016包裝容器 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鋼塑復合桶 |
BB/T 0067-2014包裝容器 鋼塑復合桶 |
5、新修訂危包發證產品必備生產設備
序號 |
產品單元 |
產品品種 |
關鍵生產設備 |
1 |
鋼桶 |
鋼桶 |
1.焊接設備
2.桶口卷封設備 |
黃磷包裝鋼桶 |
固堿鋼桶 |
電石包裝鋼桶 |
2 |
金屬桶罐 |
鋼提桶 |
1.焊接設備
2.罐口卷封或焊接設備 |
方桶 |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方罐與扁圓罐 |
鋼質手提罐 |
3 |
氣霧劑包裝 |
鐵質氣霧罐 |
1.電阻焊機
2.封口設備 |
鋁氣霧罐 |
成形生產線 |
氣霧閥 |
組裝機 |
4 |
塑料容器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中空成型設備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瓶 |
5 |
復合包裝 |
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1.中空成型設備
2.組裝設備 |
鋼塑復合桶 |
外防護鋼桶:
1.焊接設備
2.桶口卷封設備
塑料內容器:(內容器外購除外)
中空成型設備 |
6、新修訂危包發證產品必備檢驗設備
7、企業提交檢驗報告中必須包括的檢驗項目
序號 |
產品單元 |
產品品種 |
檢驗項目 |
1 |
鋼桶 |
鋼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黃磷包裝鋼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堆碼質量、跌落高度 |
固堿鋼桶 |
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電石包裝鋼桶 |
氣密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2 |
金屬桶罐 |
鋼提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梁(環)強度 |
方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環強度 |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梁(環)強度 |
方罐與扁圓罐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環拉力試驗 |
鋼質手提罐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提手拉力試驗 |
3 |
氣霧劑包裝 |
鐵質氣霧罐 |
罐口內徑、罐口外徑、罐口接觸高度、氣密試驗、變形壓力、爆破壓力 |
鋁氣霧罐 |
罐口內徑、罐口外徑、罐口接觸高度、內涂層致密性、氣密試驗、變形壓力、爆破壓力 |
氣霧閥 |
暢通性、密封性、固定蓋耐壓性、引液管拉脫力、閥體壓脫力 |
4 |
塑料容器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瓶 |
軸向承壓力、氣密試驗、耐內壓力、跌落試驗 |
5 |
復合包裝 |
復合式中型散裝容器 |
底部提升試驗、頂部提升試驗、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振動試驗 |
鋼塑復合桶 |
氣密試驗、液壓試驗、跌落試驗、堆碼試驗 |
8、企業后置現場審查辦法
(1)本辦法審查內容分為4大部分12條14款,應逐條款進行審查,并根據其滿足程度和相關條款“備注”欄中給出的認定原則分別作出符合、不符合。
(2)每款審查內容逐個判斷,并在對應的“是”或“否”的選項框中打“√”,凡在“否”的選項框中打“√”的,均須填寫詳細的不符合事實。
(3)審查結論的確定原則:經審查未發現不符合的,審查結論為合格。否則審查結論為不合格。
(4)審查組依據本辦法對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后,填寫《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現場審查報告》。
(一)證件材料(2條4款)
1.1 |
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
1)營業執照與生產許可證信息是否一致;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1.經營范圍是廣義的概念,可按行業或大類分,只要含蓋申請許可證產品即可;
2. 1)~2)款,若為填寫、打印錯誤允許勘誤,此類情況不作為不符合。 |
2)實際生產地址與生產許可證是否一致; |
□ 是;□ 否: |
3)經營范圍是否涵蓋申請許可證產品。 |
□ 是;□ 否: |
1.2 |
檢驗報告 |
4)企業申請時提交的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合格的產品檢驗報告的出具機構是否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認定的檢驗范圍是否包含本實施細則要求的產品標準和檢驗標準,且在有效期內;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是否覆蓋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產品檢驗項目。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二)人員能力(2條2款)
2.1 |
檢驗人員 |
5)現場觀察檢驗人員進行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檢驗人員是否能夠熟練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檢驗規程,并正確作出判斷。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1.如果國家對檢驗人員資質有要求的,應獲得相應資質;
2.檢驗人員操作不正確,則判不符合。 |
2.2 |
操作工人 |
6)現場核查每一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特殊過程實際生產操作情況,工人是否能熟練的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技術工藝文件的規定。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特殊過程工人操作不正確,則判不符合。 |
(三)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3條3款)
3.1 |
基礎設施 |
7)是否具備滿足其生產、檢驗所需的工作場所和設施,并運行正常。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3.1 |
生產設備 |
8)企業是否具有《細則》表3-1規定、與其生產產品、生產工藝及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并運行正常。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3.3 |
檢驗設備 |
9)企業是否具有《細則》表3-2規定、與其生產產品、生產工藝及生產方式相適應的檢驗儀器設備,并運行正常。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四)生產過程控制(5條5款)
4.1 |
生產記錄 |
10)是否對生產過程中企業自己規定的所有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特殊工序進行如實的記錄。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4.2 |
進貨檢驗 |
11)采購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檢驗記錄應完整、規范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4.3 |
過程檢驗 |
12)生產過程中的關鍵技術指標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檢驗記錄應完整、規范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4.4 |
出廠檢驗 |
13)成品出廠前是否按相關標準進行出廠檢驗,檢驗記錄應完整、規范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出廠檢驗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
4.5 |
不合格品控制 |
14)是否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和處置作出明確規定并執行到位。 |
□ 是;□ 否: |
□ 符合
□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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