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及事故案例分析》
楊文亮 辛巧娟 編著
上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
第二節 企業常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例)
一、安全生產職責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建立、健全并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
4、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7、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
(二)安全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廠長(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安全技術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企業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3、協助廠長(經理)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應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主持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發生事故后,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按分工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上的疑難或重大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
4、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于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的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參加事故的技術分析。
(四)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2、組織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
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6、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7、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
8、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9、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10、綜合分析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五)生產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積極完成廠(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
2、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組織指揮生產時,必須保證安全。如發現有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現象,要及時制止,必要時通知生產廠長和安全管理機構。
3、生產中出現險情或發生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排除。
4、生產調度時,要經常分析安全生產的狀況,及時掌握在生產中出現的各類事故隱患,并及時處理。
5、參與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并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6、參與制定、修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制度。
(六)設備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做好主管業務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和修改各類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2、負責設備設施、管網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管理,及時掌握運行狀態,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安全裝置、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查、校驗和送檢工作,協助辦理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4、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安全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5、參與安全大檢查和組織本專業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解決,按期完成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6、在簽訂設備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議。
7、負責生產設備事故的管理和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有關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并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持廠長對安全生產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訂工作。
5、協助行政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6、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職業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和療養。
7、發動和依靠廣大職工群眾有效地搞好安全生產。
8、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進行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全車間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加強對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當好領導的助手和參謀。
2、負責制訂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落實情況。
3、編制、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督促和檢查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情況,工人生產工種調換時必須通知有關部門做好必要的安全技術教育。督促與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發放和合理使用。
4、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工作檢查,開展專業性、季節性與節假日的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及時整改。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與檢查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認真做好安全臺帳資料記錄和歸檔。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上報等工作,認真執行“四不放過”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妥善處理。
6、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負責事故搶救工作。
7、組織員工安全生產培訓和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活動。
8、負責各類安全裝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9、參與單位新建、改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10、負責安全作業票證的審核,檢查具體落實情況。
(十)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
1、協助聘用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協助聘用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3、掌握聘用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協助聘用單位制定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指導落實。
4、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督促聘用單位落實整改。
5、協助聘用單位對職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聘用單位執行特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6、指導和督促企業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十一)車間安全員職責
1、車間安全員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安全技術部門指導。
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定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參與有關安全作業票證的審核,并檢查落實情況。
9、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除器材的管理。
10、負責車間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
(十二)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企業、車間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要求。
2、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檢查各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規定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并認真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各種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班組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十三)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自覺執行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行為。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該使用的機械和設備。
3、自覺并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4、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術水平。
5、不得擅自私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動用明火。
6、及時報告、處理事故隱患,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7、批評、檢舉、拒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勞動紀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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