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油漆桶、廢乳膠桶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被罰款
文/紫生新聞
9月4日,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連云港市中元包裝有限公司開展日常執法檢查。
該公司制袋車間正在生產
該公司主要從事塑料制品、電子產品、包裝基材等包裝產品的生產銷售,有環保審批和驗收手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鋁塑膜等生產線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制袋工段、復合工段、切割工段正在生產,印刷工段未生產,生產車間密閉,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廠區內設置了危廢貯存場所一處,印刷工段產生的廢油漆桶、復合工段產生的廢乳膠劑桶貯存在危廢貯存場所。
公司危廢貯存場所
廢乳膠桶和廢油漆桶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危廢貯存場所以及內部存放的廢油漆桶、廢乳膠桶均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該公司違反了新《固廢法》相關規定: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按照新《固廢法》有關規定,該公司的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將面臨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新《固廢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一百一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這里根據《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1995)、《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HJ 421-2008)、《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環發[2003]206號)為大家梳理好了危險廢物標志樣式、規格和適用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