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食品包裝不合格不得銷售
“我是烤鰻場的,裝烤鰻用的塑料紙出口不同國家是不是要分別申請?”“12月31日以后出口食品包裝、材料一定要檢驗結果單嗎?”8月15日,廣東省順德檢驗檢疫局召開關于進出口食品包裝容器、材料的檢驗監管工作會議,順德轄區44家進出口食品以及進出口食品包裝材料企業共51名企業代表參加此次會議,參會代表根據自身情況提出不同問題,有關人員給予具體回答。
進出口食品包裝監管范圍確定
據介紹,近年來“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已成為國內外政府和廣大消費者普遍關注的問題,目前,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都對與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制定相應的法規和限量標準,并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管理。因此,針對國內外市場要求及我國現實情況,從今年8月1日起,我國進出口食品包裝容器、包裝材料的檢驗監管工作有了新規定,所有用于盛裝食品的食品包裝,須經檢驗檢疫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這次規定的檢驗監管的范圍既包括作為商品進出口的包裝容器、包裝材料,也包括已經盛裝了進出口食品的包裝容器、包裝材料。
實施后有過渡期5個月從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為過渡期,歷時5個月,在這期間,順德檢驗檢疫局對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新生產的食品包裝,按規定實施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對于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今年8月1日前庫存的食品包裝,經查庫統計總量后,按企業需要分批核銷,并出具核銷憑證;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自今年8月1日起已使用或庫存的出口食品包裝庫統計后,按出口需要分批核銷。
從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用于盛裝食品出口的食品包裝,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個步驟嚴格實施新監管首先,對于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和進口食品包裝的進口商實行備案制度,由順德檢驗檢疫局負責對順德轄區相關企業實施備案登記的受理工作。備案登記后對同一企業的同一種材料、同一種設計規格、同一種工藝的出口食品包裝實行周期檢測,周期為三個月,連續三次周期檢測合格的企業,可延長檢測周期為六個月,連續兩次檢測不合格的企業,檢測周期縮短為一個月。抽查檢測不合格的不準出口。
其次,出口食品包裝原則上由生產企業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負責實施檢驗、監督管理并給出結果單,結果單的有效期為一年。出口食品出口報檢時需提供結果單。最后,出貨口岸也將核查食品包裝是否貨證相符,合格后放行。
另外,對進口食品包裝實施抽查檢驗,可以結合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同時進行,依據我國的技術規范強制性要求檢驗,合格后出具《出入境食品包裝及材料檢驗檢疫結果單》,不合格的不準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