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VOCs的活性炭要多長時間更換?
文/三哥
活性炭是應用最廣泛的吸附劑,其生產和使用可以追溯到19世紀。活性炭之所以被廣泛使用主要是因其具有大量的微孔和中孔,且表面積巨大。目前VOCs治理行業,活性炭吸附的工藝可以說是應用最為廣泛的治理技術,不少企業面臨活性炭吸附一定時間后,面臨活性炭更換的問題,至于更換周期需要如何確定,以及對應的臺賬如何做才能避免處罰,都存在一定的盲區。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在2021年7月19日發布《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確“煙氣、VOCs治理過程(不包括餐飲行業油煙治理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為危險廢物,廢物類別為HW49”。
網民咨詢:
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排污單位如何確定活性炭更換周期?
辦理回復: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排污單位應優先根據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設計方案確定更換周期,對于無設計方案或實際建設情況與設計方案不符時,參照《通知》中更換周期公式T=m×s÷(c×10-6×Q×t)進行計算(詳見《通知》附件)。
其中,更換周期計算公式中參數應采用實際運行時正常工況下自行監測數據。如風量(Q)應采用監測實測風量;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c)為監測實測活性炭工段進口濃度與出口濃度的差值;動態吸附量(s)10%為參考值,如采用理論動態吸附量超過10%的活性炭,能提供供應商試驗得出的動態吸附量證明或其他可說明選用數值出處的證明,可參照證明給出的數值進行計算。
T=m×s÷(c×10-6×Q×t)
式中:T—更換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
s—動態吸附量,%;(一般取值10%)
c—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mg/m3;
Q—風量,單位m3/h;
t—運行時間,單位h/d。
計算示例:下表中,后四組分別對第一組數據的活性炭用量、活性炭削減VOCs濃度、風量、運行時間進行改變,得出不同的更換周期。
不同條件下活性炭更換周期計算案例 :
1、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單位的環境管理臺賬要求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及《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實用手冊》中的要求,排污單位應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對吸附劑種類及填裝情況,一次性吸附劑更換時間和更換量,再生型吸附劑再生周期、更換情況,廢吸附劑儲存、處置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2、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單位的執行報告填報要求
排污單位在填報執行報告年報時,應在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信息模塊,“廢氣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情況表”涉及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的信息填報中,填報設施運行時間、運行費用、去除效率和廢活性炭產生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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