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桶生產過程有機廢氣綜合凈化治理方案
上海僑生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 丁萍
丁萍在行業大會上介紹最新廢氣凈化技術
2015年1月1日起,國家新環保法將實施。國家新環保法主要特點如下:
1、新環保法加大了對污染企業的懲罰力度,規定按日連續計罰,罰款上不封頂。
2、環保部門對相關責任單位可采取關閉污染企業、查封扣押污染設施、行政代執行等強力監管手段。
3、新環保法還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
4、對污染嚴重、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追究責任單位(個人)刑事責任等嚴厲處罰手段。
鑒于目前鋼桶行業在廢氣治理方面的現狀,我公司經過十多年的研發投入,專門為鋼桶行業提供“鋼桶生產過程有機廢氣綜合凈化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我們提供的治理方案,可將鋼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有機廢氣有效凈化治理,并達到符合國家GB16297-1996氣體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三苯排放濃度要求是:
污染物名稱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 |
苯 |
12 |
甲苯 |
40 |
二甲苯 |
70 |
二、治理方法
1、常溫有機廢氣治理法
(1)除污吸附法
收集鋼桶生產線上的噴漆室和流平段常溫廢氣→除污裝置(除去油漆污)→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凈化)→達標排放。
(2)等離子電擊、吸附法
收集鋼桶生產線上的噴漆室和流平段廢氣→除污裝置→等離子電擊法→活性炭吸附裝置→達標排放。
2、高溫有機廢氣治理方法
(1)高溫直接燒燒法
收集鋼桶生產線上的固化烘房廢氣→燃燒室高溫裂解→部份熱量回用給固化烘房→部分熱量凈化后排放。
(2)燃燒催化法
收集鋼桶生產線上的固化烘房廢氣→燃燒室一次凈化→催化室催化燃燒二次凈化→部份熱量回用給固化烘房,取代原烘房上燃燒器→部份熱量供脫水烘房或經熱交換器預熱廢氣后降溫排放。
三、治理設備介紹
1、常溫廢氣治理設備
(1)KACS-I型廢氣吸附凈化裝置
治理原理:物理吸附法。
主要組成:除污室、吸附室、PLC控制系統等。
(2)KACS-II型廢氣吸附凈化裝置
治理原理:等離子電擊、吸附法。
主要組成:除污室、等離子凈化室、引風機、吸附室、PLC控制系統等。
2、高溫廢氣治理設備
(1)KIC-III/FB型燃燒催化環保爐
治理原理:燃燒催化法。
主要組成:送廢風機、熱交換器、燃燒器、燃燒室、催化室、高溫引風機、PLC控制系統等。
(2)KIC-III/F型燃燒催化環保爐
治理原理:燃燒催化法。
主要組成:送廢風機、燃燒器、燃燒室、催化室、高溫引風機、PLC控制系統等。
四、凈化綜合治理效果評價
No. |
廢氣源 |
治理工藝 |
治理設備 |
治理效果評價 |
1 |
噴漆室
流平段 |
物理吸附法 |
KACS-I |
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活性炭使用周期短。 |
2 |
噴漆室
流平段 |
等離子電擊、吸附法 |
KACS-II |
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可延長活性炭使用周期。 |
3 |
外涂烘房 |
燃燒催化法 |
KIC-III/FB |
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節約10-15%能耗 |
4 |
內涂烘房
(PVF) |
燃燒催化法 |
KIC-III/F |
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節約5-10%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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