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板和鋼帶的驗收規則
1、鋼板和鋼帶的質量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查和驗收。
2、供方必須保證交貨的鋼板的鋼帶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需方有權按相應標準的規定進行復查。
3、鋼板和帶鋼應成批驗收,組批規則按相應標準的規定。
4、試驗用試樣數量、取樣規則及試驗方法按相應標準的規定。如有某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白點除外)。復驗結果(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整批不得交貨。
供方有對復驗不合格的鋼板和鋼板重新分類或進行熱處理,然后作為新的一批再提交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