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制造技術及標準應用大全
第一篇 商品包裝概論
第四章 商品運輸包裝標志
第三節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
收發貨標志是外包裝件上的商品分類圖示標志及其它標志和文字說明排列格式的總稱。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為在物流過程中辨認貨物而采用的。它對物流管理中收發貨、入庫以及裝車配船等環節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在發貨單據、運輸保險文件以及貿易合同中有關標志事項的基本部分。具體內容詳見表1-4-3。
表1-4-3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內容
序號 |
項 目 |
含 義 |
代號 |
中文 |
英文 |
1 |
FL |
商品分類圖示標志 |
CLASSIFICATIONMARKS |
表明商品類別的特定符號 |
2 |
GH |
供 貸 號 |
CONTRACT No |
供應該批貨物的供貨清單號碼(出口商品用合同號碼) |
3 |
HH |
貨 號 |
ART No |
商品順序編號,以便出入庫、收發貨登記和核定商品價格 |
4 |
PG |
品名規格 |
SPECIFICATIONS |
商品名稱或代號;標明單一商品的規格、型號、尺寸、花色等 |
5 |
SL |
數 量 |
QUANTITY |
包裝容器內含商品的數量 |
6 |
ZL |
|
CROSS WT
NET WT |
包裝件的重量(kg)包括毛重和凈重 |
7 |
CQ |
生產日期 |
DATE OF PRODUCION |
產品生產的年、月、日 |
8 |
CC |
生產工廠 |
MANUFACTURER |
生產該產品的工廠名稱 |
9 |
TJ |
體 積 |
VOLUME |
包裝件的外徑尺寸長×寬×高(cm)=體積(m3) |
10 |
XQ |
有效期限 |
TERM OF VALIDITY |
商品有效期至×年×月 |
11 |
SH |
收貨地點和單位 |
PLACE OF DESTINATION AND CONSIGNEE |
收貨地點和單位貨物到達站、港和某單位(人)收(可用貼標簽和涂寫) |
12 |
FH |
發貨單位 |
CONSIGNOR |
發貨單位(人) |
13 |
YH |
運輸號碼 |
SHIPPING No |
運輸單號碼 |
14 |
IS |
發運件數 |
SHIPPING PIECES |
發運的件數 |
表1-4-3中規定了14個項目,其中分類標志一定要有,其它各項則合理選用。外貿出口商品根據國外客戶要求,以中外文對照,印制相應的標志和附加標志。國內銷售的商品包裝上不填英文項目。
商品分類圖示標志尺寸規定見表1-4-4。
表1-4-4 商品分類圖示標志尺寸
包裝件高度(袋按長度) |
分類圖案尺寸(mm) |
圖形具體參數 |
備 注 |
外框線寬 |
內框線寬 |
500及以下 |
50×50 |
1 |
2 |
平視距離5m,包裝標志清晰可見 |
500~1000 |
80×80 |
1 |
2 |
|
1000以上 |
100×100 |
1 |
2 |
平視距離10m,包裝標志清晰可見 |
十二大類商品圖示標志見圖1-4-34至圖1-4-45。
圖1-4-34 百貨類標志
圖1-4-35 文化用品類標志
圖1-4-36 五金類標志
圖1-4-37 交電類標志
圖1-4-38 化工類標志
圖1-4-39 針紡類標志
圖1-4-40 醫藥類標志
圖1-4-41 食品類標志
圖1-4-42 農副產品類標志
圖1-4-43 農藥類標志
圖1-4-44 化肥類標志
圖1-4-45 機械類標志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在字體、顏色、標志方式和標志位置的選用上應按標準來進行。
(1)收發貨標志內容字體有如下規定:中文都用仿宋體字;代號用漢語拼音大寫字母;數碼用阿拉伯數碼;英文用大寫的拉丁文字母。
(2)收發貨標志的顏色有如下的規定:
①紙箱、紙袋、塑料袋、鈣塑箱,根據商品類別按表1-4-5規定的顏色用單色印刷。
表1-4-5 收發貨標志按商品類別的規定
商品類別 |
顏色 |
商品類別 |
顏色 |
百貨類 |
紅色 |
醫藥類 |
紅色 |
文化用品類 |
紅色 |
食品類 |
綠色 |
五金類 |
黑色 |
農副產品類 |
綠色 |
交電類 |
黑色 |
農藥 |
黑色 |
化工類 |
黑色 |
化肥 |
黑色 |
針紡類 |
綠色 |
機械 |
黑色 |
②麻袋、布袋用綠色或黑色印刷,木箱、木桶不分類別,一律用黑色印刷;鐵桶用黑、紅、綠、藍底印白字,灰底印黑字;表內未包括的其它商品,包裝標志的顏色按其屬性歸類。
(3)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按照包裝容器不同等需要,可以采用印刷、刷寫、粘貼、拴掛等方式。
①印刷適用于紙箱、紙袋、鈣塑箱、塑料袋。在包裝容器制造過程中,將需要的項目按標志顏色的規定印刷在包裝容器上。有些不固定的文字和數字在商品出廠和發運時填寫。
②刷寫適用于木箱、桶、麻袋、布袋、塑料編織袋。利用印模、鏤模、按標志顏色規定涂寫在包裝容器上。要求醒目、牢固。
③粘貼。對于不固定的標志,如在收貨單位和到達站需要臨時確定的情況下,先將需要的項目印刷在60g/m2以上的白紅或牛皮紙上,然后粘貼在包裝件有關欄目內。
④拴掛。對于不便印刷、刷寫的運輸包裝件筐、簍、捆扎件,將需要的項目印刷在不低于120g/m2的牛皮紙或布、塑料薄膜、金屬片上,拴掛在包裝件上(不得用于出口商品包裝)。
(4)運輸包裝件收發貨標志位置應按GB3538—83《運輸包裝件各部位的標示方法》標示部位,在不同包裝容器上,有下面各項規定:
①六面體包裝件的分類圖示標志位置,放在包裝件五六兩面的左上角。收發貨標志的其他各項見圖1-4-46,圖1-4-47,圖1-4-48和圖1-4-49。
圖1-4-46 紙箱五六兩面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47 紙箱二四兩面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48 木箱五六兩面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49 木箱二四兩面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50 袋類包裝件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51 桶類包裝件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圖1-4-52 掛簽收發貨標志的標示位置
②袋類包裝件的分類圖示標志放在兩大面的左上角,收發貨標志的其他各項見圖1-4-50。
③桶類包裝的分類圖示標志放在左上方,收發貨標志的其他各項見圖1-4-51。
④筐、簍捆扎件等拴掛式收發貨標志,應拴掛在包裝件的兩端;草包、麻袋拴掛在包裝件的兩上角,見圖1-4-52。
⑤粘貼標志應貼在包裝件的五六兩面的有關欄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