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應對鋼桶包裝技術性貿易壁壘
黃艷輝
隨著我國加入WTO 和對外貿易的發展,鋼桶包裝越來越多,為國際貿易商品提供了良好的包裝。但是我國的鋼桶包裝同一些發達國家的產品之間,存在著技術法規、標準的差異。這些差異有時就成為阻礙我國商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如何增強出口鋼桶包裝生產企業應對國外技術壁壘的能力, 確保出口鋼桶符合國外技術法規、標準的要求,降低因鋼桶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超標導致我出口產品在境外受阻的風險,已成為一個刻不容緩問題。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及其影響日趨嚴重
所謂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進口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安全、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所采取的一系列限制貿易的技術性措施。具體表現為苛刻的技術標準、嚴格的認證制度、繁瑣的檢驗檢疫程序等。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各國的關稅水平大幅度降低,配額、許可證等非關稅措施逐步取消,大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同時,為了各自的利益,很多國家利用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合理性和復雜性作為貿易保護的手段,阻撓其他國家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保護本國市場,成為貿易發展的障礙。如此,技術貿易措施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技術性貿易措施已成為國際上重要貿易壁壘主要形式之一。國際上技術性貿易措施限制進口的案例很多。法國在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含有紅霉素的糖果進口,英國很快失去了法國市場;1994年9 月美國環保署根據《清潔空氣法案》,對進口汽油化學特性規定了比國產汽油更為嚴格的標準,委內瑞拉是向美國出口汽油最多的國家,也成為這一規定的最大受害者。
我國加入WTO后,隨著出口量大幅增長,世界上許多國家開始使用技術性壁壘對我出口產品設限。目前我國的很多的出口產品深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困擾。據有關部門調查表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出口的影響已經涉及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口企業、三分之一以上的出口商品,每年造成的損失約200億美元。我國各行業外貿企業在實踐中幾乎都遇到過各種涉及貿易技術壁壘有關內容的問題和障礙,對企業擴大出口和增長都產生了嚴重的消極影響。1994年4月1日,德國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紡織品進口,被禁止的118種物品有104種是我國紡織行業的主要產品。蘇南一家服裝廠出口的服裝因拉鏈材料含鉛過高,最終導致企業破產。
二、歐盟包裝技術壁壘的形成
包裝對環境方面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主要是由于包裝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包裝廢棄物和包裝容器結構所引起的。大量的包裝廢棄物,特別是無法回收復用的廢棄物,所產生的垃圾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尤其是含有有害重金屬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會對環境造成破壞,危害人類的健康。近十年來許多國家相繼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綠色包裝,制定了許多含有明確環保措施的包裝法律和指令,禁止使用某些包裝材料,治理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明確社會各方在包裝廢棄物處理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并有很多國家提出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的目標,強制執行再循環或再利用法律,以治理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從而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綠色包裝體系。歐盟作為世界上最發達國家結盟體,早在1994 年12 月20 日就制定了嚴格的《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其目的是為防止包裝和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并降低此類影響以提供高水平的環境保護,同時為了發揮共同體市場的正常作用,避免對貿易的障礙和對共同體內競爭的歪曲和限制。其措施是降低包裝的總量,防止包裝廢物的產生,其基本作用在于包裝的再利用,在于包裝廢物的循環和其再生,由此降低此類廢物的最終處理。該指令的包裝定義:指用各種性質的任何材料制成的,來自生產者至使用者或消費者的,用作從原料到制品的所有物質的容器、保護、處理、傳遞和展示的所有產品。用于同樣目的不可回收的元件也應認為含有包裝。從以上的定義可知,瓦楞紙箱、鋼桶、塑料容器、編織袋、木箱等十四種法檢的出口商品運輸包裝均在該指令涵蓋的范圍之內。依據該指令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今后我們應執行的標準:包裝物及包裝元件中鉛、鎘、汞和六價鉻的總體濃度水平不超過重量的100ppm。包裝物及包裝元件有害重金屬含量指標的提出實際上就成了輸往歐盟貨物技術性貿易壁壘。福建檢驗檢疫局通過對鋼板、油漆、油漆鋼桶、鍍鋅鋼桶等樣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鋼板、油漆、油漆鋼桶、鍍鋅鋼桶的鉛濃度水平嚴重超標,最高達646ppm,最低為206ppm,大大超過了《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的100ppm標準。
三、應對鋼桶包裝技術性壁壘的措施
為防止某些國家以有害化學物質超標為借口,阻止我產品進口,合理、合法地保護相關產業和企業,擴大產品的出口,出口鋼桶包裝生產企業應積極應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要增強危機感與緊迫感,抓緊熟悉并掌握WTO的規則,尤其加強對技術貿易壁壘有關協議的研究,學會用WTO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維護自身的權益。
2.跟蹤收集關于有害化學物質監督控制的國內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具體要求等文件資料。
3.建立評價和選擇供方要求的制度和合格供方的檔案資料。
4.在原輔材料采購合同中明確有害化學物質控制要求條款,采用含鉛量符合標準的鋼板、無鉛油漆,并明確規定供方責任。
5.建立原輔材料進廠檢驗和成品檢驗制度,并做好相關檢驗原始記錄。
6.建立有效的標識管理制度,確保半成品和成品中所用的原輔材料可追溯性。
7.積極跟蹤和采用國際先進標準,提高標準化水平。
8、積極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強化企業管理,增強在國際競爭力。
9.加大科技投入,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產品的質量和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