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即將強制生效,這些問題需要關注
新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馬上就要強制生效了本期針對新版規則生效前后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我們將為大家進行解答。
問:新版規則何時生效?
答:根據MSC.477(102)號決議,新版規則可以在2021年1月1日后自愿執行,并將于2022年6月1日起強制執行。
問:新版規則有哪些重要的修訂?
答:新版規則《危險貨物一覽表》增加了4個新條目,同時對UN 1361“炭,來源于動物或植物”等400多個已有條目進行了修訂。另外,對于鋰電池等重點貨物的運輸條件,新版規則也做了大量修訂。關于新版規則的重點修訂內容,大家可以關注遼寧海事微信公眾號“海安薇服”欄目,該欄目會陸續為大家做詳細解讀。
問:在新版規則中如何查看條款的變化情況?
答:目前,規則使用“?”、“?”、“?”代表新增、刪除和修訂的內容。因此讀者在使用規則時,如果在條款前面看到這此符號,就代表該條款有相應的修訂。
問:新版規則生效后,對航運企業和管理部門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海事管理機構自2022年6月1日起將按照新版規則辦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受理審批,并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危險貨物托運人、承運人、港口經營人以及水路危險貨物從業人員須及時掌握新版規則的修訂內容,切實做好新規則的執行工作。
問:新版規則對鋰電池類產品的運輸有什么新要求?
答:新版規則對鋰電池類貨物的運輸要求做了大幅修訂,修訂內容涉及鋰電池和電池組提供試驗簡介的要求、同時裝有設備中含有鋰電池組和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電池組的包裝要求等方面,詳細修訂情況見遼寧海事微信公眾號“海安薇服”欄目2022年第4期。
問:新版規則對需要主管機關批準的貨物做了哪些修訂?
答:新版規則將《危險貨物一覽表》中部分條目下的SP76(除非有相關國家有關當局的授權,這些物質禁止運輸)替換為SP976(除非經發貨港、到貨港和船旗國主管機關批準,否則禁止運輸該物質),托運人在運輸UN 2249“二氯二甲醚,對稱的”等適用SP976的危險貨物前,必須取得發貨港、到貨港和船旗國主管機關的批準后方可運輸。
問:新版規則強制生效后,托運人在危險貨物申報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托運人在危險貨物申報時要遵守規則第5.4章中關于單證的規定。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新版規則明確了托運人運輸具有第3類副危險的液體和裝有冷凍液化氣的可移動罐柜時需要在單證中注明的信息,并按規定進行申報。
問:新版規則中包件的標志標記和貨物運輸組件的標牌標記有什么變化?
答:關于包件的標志標記和貨物運輸組件的標牌標記的要求,大家可以參考規則第5.2和5.3章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新版規則中將符合SP188的鋰電池類貨物包件標記(圖樣見規則5.2.1.10)的最小尺寸縮小為100mm*100mm,托運人可以根據貨物包件實際尺寸選擇合適大小的標記。另外,大家切記該標記僅適用于符合SP188的鋰電池類貨物的包件。
問:新版規則對貨物的積載隔離要求有什么調整?
答:新版規則對硝酸鹽與氯酸鹽或高氯酸鹽之間的隔離要求進行了修訂,隔離要求由“遠離”變為“隔離”。同時,規則還對隔離代碼SG48、SG53和SG67進行了修訂,承運人在運輸相關貨物時,要及時關注積載隔離要求的變化,確保貨物之間科學積載隔離。
問:我們在使用規則時,如果發現問題或存在疑問,應該怎么辦?
答:大家在使用規則過程中,對規則條款有任何疑慮,可以聯系遼寧海事局大連危險貨物運輸研究中心,或者發郵件至imdg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