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過度包裝,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文/中國包裝
逢年過節,賣場中各種商品、禮品包裝華麗精美,博人眼球。然而在精美包裝的背后卻隱藏著華而不實,嚴重的污染、浪費現象。
包裝里的海綿、塑料泡沫,難以降解,帶來各種污染問題。據統計,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里有超過1/3是包裝性垃圾,包裝廢棄物體積占固體廢棄物的50%。
一些經過特別包裝的商品,價格一般都是平常包裝的幾倍,甚至更高。但是,商品質量并沒有什么兩樣。
那么,什么是過度包裝?合理包裝“難”在哪里?而對于過度包裝,我國具體有哪些規定呢?我們如何檢驗檢測?
Q1 什么是包裝?什么是過度包裝?
包裝:為在流通過程中保護產品,方便儲運,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等的總體名稱。
過度包裝:超出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其包裝層數、包裝空隙率、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
Q2 我國有哪些法律法規和標準來約束過度包裝行為呢?
為控制我國產品過度包裝,避免資源浪費,國家及部分省市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來約束過度包裝行為,如下:循環經濟促進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T 31268-2014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 還有許多的地方要求,如《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南京市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
Q3 關于過度包裝的限量要求有哪些?
我國現階段商品過度包裝,主要分為欺騙性包裝和奢華性包裝。欺騙性包裝:包裝內過多空位,包裝與內容物的高度、體積差異過大。奢華性包裝:包裝成本遠遠超過產品的包裝。對于控制過度包裝主要從三個限量來要求。包裝空隙率:下文詳述。包裝層數:除糧食包裝層數≤2層外,其他食品包裝層數≤3層。包裝成本: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
Q4 什么是包裝空隙率呢?
按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的定義,包裝空隙率 interspace ratio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按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包裝空隙率的計算公式:
X ——包裝空隙率
Vn——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外切最小長方體體積
V0——商品初始包裝的總體積k ——商品必要空間系數。在標準中取值為0.6
注解:
V0 初始包裝,指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包裝。對于方便杯面這類既是銷售包裝,同時又是食用容器功能的產品包裝,外包裝紙杯視為初始包裝,不計算其空隙率。
K:包裝的作用不僅僅在于方便儲運、促進銷售,非常重要的一點,在于保護產品,這包括了需要有一定的空間用于緩沖或固定商品,這些空間構成了商品的必要空間,在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統一按照0.6來計算。
Q5 哪類包裝容易導致包裝空隙率過大?過度包裝常見品類有哪些?
異形產品
異形產品的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外切最小長方體體積比實際銷售包裝體積要大許多,例如錐形或心型的商品,是以底部外切長方形為底面積乘以高度來計算。
包裝中有贈品,但未在包裝上標識
產品包裝中的贈品,比如某些食用的輔助工具,如勺子、酒杯等,如與商品開啟本身無關,又沒有在標簽中說明,則不計入商品初始包裝總體積,也就是說,在商品銷售包裝中沒有明示的產品,其所占體積不給與考慮,其目的是不鼓勵在商品銷售包裝中附加不同類的其他產品,避免誤導消費者的情況。
容易出現過度包裝的產品主要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日常消費品和月餅、粽子等節日禮品。
Q6 關于生產經營過度包裝產品的處罰?
目前,國家及地方過度包裝相關法規后發現,國家對過度包裝并沒有專門的處罰措施,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席令第十一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主席令第七十八號) 》等法律法規中對違反消費者權益或者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地方對過度包裝有明確的處罰措施的也比較少,以上海市和南京市的相關規定為例:
《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中對過度包裝處罰為:生產者違反強制性規定進行商品包裝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銷售者銷售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商品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南京市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違反本辦法規定,生產、分裝、銷售定量包裝商品時違法過度包裝商品的,由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