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對裝載堆碼要求不容忽視
岳陽檢驗檢疫局 談岳平 齊暢年 彭政欣 羅錫武
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依據《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使用鑒定》及空運、公路、水路運輸等危規標準的技術要求,主要是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和其包裝件本身以及內裝物與外包裝的相適相容性等情況進行使用鑒定,而檢驗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的使用鑒定也一般是在危險貨物出廠前、在危險貨物生產廠地進行,至于其危險貨物包裝件裝載入運輸工具,如集裝箱后的堆碼放置情況往往被忽視,但筆者認為對此應該予以高度重視。下面是筆者近年來在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過程中遇到的幾例個案:
例一,在對岳陽某公司出口充裝氯丙烯(腐蝕性極強)的200L閉口鋼桶(I類包裝)的使用鑒定中,當打開集裝箱門時,堆碼在其箱門口的上層兩桶突然向外向下跌落,險些砸著開箱人員和檢驗人員。經查,是因為其包裝件裝入集裝箱時上一層放置不緊湊,使之逐件向外延伸造成上下兩層堆放嚴重錯位,上層明顯向外突出。假若其包裝件跌落砸著人,甚至出現滲漏燒燙傷人員等都將是極其嚴重的安全質量事故。后來要求重新進行了裝載。
例二,在對某化工廠出口充裝1,3-二氯丙烯的20L閉口鋼桶(Ⅱ類包裝)的使用鑒定中,發現裝載入集裝箱內的5層包裝件明顯搖晃。如若出現垮堆很可能發生上例假定的安全質量事故。經查,原來是其鋼桶桶口部位明顯高于桶蓋卷邊突出部所造成的。后來要求重新更換了其鋼桶包裝(此桶包裝非本地提供)。
例三,在對某機械廠出口的工業電雷管紙箱包裝的使用鑒定中,發現其包裝件有很大一部分出現嚴重的鼓脹現象。經查,是因其內裝的部分工業電雷管規格型號較大,雖然這一部分鼓脹的包裝箱內裝物件數和另一部分內裝物件數一樣,但其內裝物電雷管規格型號大小不一,紙箱規格設計過小也是個問題,裝箱時又沒有注意調整,致使部分包裝件出現鼓脹。對此如不及時消除這一現象,很容易出現在運途中或在堆放地其貨物包裝件垮堆的問題,甚至由此導致內裝電雷管因撞擊或摩擦發生爆炸的危險。后來要求更換了部分鼓脹的紙箱,并增加了包裝件數。
上述幾例個案,雖然未造成既成事實,并被及時消除其安全質量隱患,但卻至少給予我們如下幾點警示:
一、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不能僅限于危規標準中明示的技術要求范疇。在上述標準關于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技術要求的10多個項目中,確實沒有明示裝載堆碼的具體要求,其判定準則中也沒有因裝載堆碼不規范或不符合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的選項。但在其使用鑒定實際操作中,檢驗人員就不能據此不去規范危險貨物包裝件的裝載堆碼。上述幾例個案就說明了不規范或不符合要求的裝載堆碼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亞于個別包裝件出現滲漏等問題所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如雷管之類的爆炸品。
二、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在實際操作中要注意多個環節的檢查和監管。如在選擇鑒定地點時應視情況而定,危險貨物生產廠地的鑒定地點不能忽視,畢竟危險貨物生產廠即包裝使用單位就如何選擇與擬裝危險貨物相適應的包裝容器,其包裝容器和包裝材料與其危險貨物的相容性怎樣,灌裝是否規范,封口是否緊固,是否有引起危險的殘留物、污染或滲漏,嘜頭標記是否正確、清晰等均要在其危險貨物包裝件出廠前查明。但對于那些長期出口同一危險品使用同一包裝、灌裝人員和質檢人員都較為負責任的危險貨物生產企業,檢驗人員的使用鑒定重點就應放在裝載堆碼這個環節上,尤其是使用集裝箱運輸的。因為集裝箱運輸一般是直達國外,鑒定地點應該選擇在裝船前的外港碼頭上。這樣更能確保出口危險貨物在運輸途中或到達目的地后不出現上述例案中可能的安全質量問題。
三、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也不能僅限于危規標準中的幾項物理性能指標。其實無論是海運、空運,還是公路、水路、鐵路運輸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或安全規范)性能檢驗標準,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的項目和內容都作了十分詳細地規定,如對閉口鋼桶的試驗,不僅規定了跌落、氣密、液壓、堆碼試驗四大物理性能指標,同樣在其它方面如包裝容器設計上也作了明確規定,如《水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性能檢驗》4.1.1就明確:“每一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其設計型號應成功通過試驗。容器的設計型號是由設計、規格、材料及材料厚度制造和包裝方式界定的,但可以包括各種表面處理,它也包括僅在設計高度上比設計型稍小的容器”等規定。上述幾例個案中出現的問題都涉及到其包裝容器的設計,檢驗人員在檢驗時也許僅注意到上述幾項主要物理性能指標的測試,而忽視了包裝容器設計上的要求。
四、要加強對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廠家和相關裝載人員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意識教育。一般情況下,貨物的裝載堆碼主要由出口貨物單位或碼頭工人負責。他們如果不按規定作業,甚至野蠻裝卸,就很容易出現上述例案中的安全質量隱患。再因客觀上,檢驗人員不可能在各個環節上跟蹤檢查,也難以做到批批現場檢驗鑒定。因此,要對上述相關廠家和裝載人員加強法律法規和安全意識教育,經常性強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規范作業,文明裝卸,這樣才能杜絕其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
總而言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是一項十分重要、責任重大的系統性較強的工作,在出口危險貨物流程中,對其包裝的使用鑒定在各個環節上如何把握和實施有效監管,是很值得研究和探討的。上述僅僅是筆者的淺見,也許存在有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鑒定標準的熟悉和了解程度上的欠缺,但筆者以為,作為檢驗檢疫系統的檢驗鑒定人員,除了較好地熟悉和了解檢驗鑒定標準,包括有關法律法規,業務上努力做到精益求精,更多的是要加強責任心,工作上更加認真細致,并加強監督管理力度,確保檢驗檢疫工作安全和工作質量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我們工作職責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