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檢驗促進了我國包裝的國際接軌(2)
——談我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工作
國家商檢局 葉祥清
三、為搞好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工作,商檢部門所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檢驗管理法規
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檢驗,雖然有國際規定作依據,但要具體貫徹實施,還必須根據我國的實際國情制定既符合國際規定要求又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操作性更強的檢驗管理法規。自1985年以來,商檢部門單獨制定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下列有關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法規。
1.《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是1985年5月20日由國家經委、經貿部、交通部和國家商檢局聯合發布的,于1985年?月1日起執行。該《辦法》是我國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和管理領域最具權威性的一部法規。該《辦法》共有6章23條。第一章《總則》,闡明了制定本《辦法》的目的、依據、適應范圍及包裝生產、使用、檢驗、經營及運輸各有關部門的職責;第二章《苞囊容器的生“產檢驗》,規定了包裝容器生產廠應盡的職責,第三章《包裝容器的使用檢驗》,規定了包裝容器的使用單位——危險貨物生產廠在正確使用包裝容器方面應盡的職責,第四章《危險貨物的包裝鑒定》,規定了商檢機構對出口危險貨物實施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應盡的職責多第五章《危險物物的包裝查驗》,應對危險貨物包裝進行查檢,把好裝船前的最后一道包裝質量關羅第六章《附則》,對檢驗收費及復驗等事項作了規定。
2.《空運進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于1995年1月6日由國家商檢局、中國民航總局、國家計委和外經貿部聯合發布,從1995年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依據《商檢法》和《國際空運危險貨物規則》的規定制訂的。它是我國空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和管理領域規定最全面,最具權威性的一部法規。該《辦法》由6章32條構成。第一章《總則》,載明了制訂本《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各有關部門的職責范圍,第二章《檢驗》,規定了商檢機構對空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行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的程序,同時對空運進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作出了規定;第三章《管理》,對包裝生產單位和包裝使用單位應盡的責任以及對包裝檢驗人員應具備的條件作了規定,并規定商檢機構對包裝生產單位實行出口危險貨物包裝質量許可證制度多第四章《查驗》,規定了航空貨運部門對空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行查驗的職責多第五章《罰則》多第六章《附則》。
3.關于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實行包裝質量許可證制度的規定。為了加強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廠的質量管理,確保出口危險貨物包裝質量,國家商檢局于1990年6月26日下發了國檢鑒[19901155號文件《關于對出口商品包裝廠考核和發放質量許可證的通知》,同時頒發了《出口商品質量許可證考核評分標準(試行)》。文件中規定,只有經過商檢機構按標準考核合格并獲得其頒發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質量許可證的包裝塵產廠,才準許生產用于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
4.關于對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周期性檢驗的規定。為了加強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廠的質量管理,鼓勵包裝生產廠自覺提高和鞏固包裝產品生產質量,國家商檢局于1990年8月6日發布了國檢鑒[19901251號文件《關于對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檢驗周期和包裝標記的通知》。所謂包裝檢驗周期是指兩次檢驗之間的間隔時間。文件規定,包裝容器性能檢驗周期分為一個月、三個月和六個月三個檔次。其確定原則是:開始時對各包裝廠的檢驗周期一律為三個月。此后,凡連續檢驗三次均合格者,其檢驗周期要升一檔,即檢驗周期改為六個月;凡出現一次檢驗不合格者,其檢驗周期要降一檔,即檢驗周期從三個月改為一個月,或從六個月降為三個月。這就是說,質優而且長期定的廠家,可享受檢驗周期長的待遇,即:可以減少一年中的被商檢抽樣檢驗的次數,可以減少檢驗樣品的損失(因檢驗是破壞性的,樣品無法復原使用);可以減少檢驗費用的支出。反之,質劣或質量不穩定者,商檢對其包裝產品檢驗的周期就短,在一年之中對產品抽樣檢驗的次數就多,不儀樣品損失大,而且支付的檢驗費用也多。由此可見,商檢機構對包裝產品實行周期性檢驗,充分體現了獎優罰劣,有利于促進包裝生產廠自覺提高包裝產品質量。
5.關于包裝檢驗證書有效期的規定。為了加強對已經檢驗包裝的質量控制,以確保檢驗過的包裝質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1991年4月5日由國務院生產委員會、交通部、外經貿部和國家商檢局聯合發布了(91)交運字251號文件<關于《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補充規定的通知),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證書的有效期作了明確規定。所謂包裝檢驗證書的有效期,實際是指已檢驗合格包裝容器的使用有效期。包裝容器的使用有效期的長短是根據包裝材料性質及所裝危險貨物的物理化學特來確定的。文件中規定, “鋼桶、鋼塑復合桶、纖維板桶和紙桶,盛裝固體貨物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半,盛裝液體貨物有效期一般6r一年,如盛裝腐蝕性貨物,從貨物灌裝之起有效期不應超過六個月”。
(二)制訂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標準
商檢部門對我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檢驗,除了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規,還必須制訂相應的技術法規——檢驗標準。商檢部門依據聯合圈《桔皮書》第九章“關于包裝的建議”、第十六章“關于中型散裝貨物集裝箱(中型散貨箱)的建議”和其他有關章節對各類危險貨物包裝的特殊規定,先后組織制訂了包裝檢驗的專業標準ZBA87001.1-88《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一總則》、ZBA87001.2--88《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一性能檢驗》、ZBA87001.3-88《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儉驗規程一使用鑒定》等共計10項海運及空運危險貨物檢驗專業標準和行業標準。這些標準,既等效采用了國際標準的技術指標,又考慮了我國質量管理、運輸條件及某些危險貨物的特殊情況。因此,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它為確保包裝檢驗結果的可靠性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三)建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實驗室
包裝檢測實驗室,是商檢部門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檢驗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了配合包裝檢驗工作的開展, 自1985年以來,商檢部門經過十來年的努力,投資數千萬元,各省、市、自治區所在地商檢機構(西藏除外)都先后建立起常規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宵驗室。國家商檢局在江蘇常州重點投資建立一個設備先迸、門類齊全的“進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中心”、此外,囤家商檢局還在東北的大連、華北的石家莊、西北的蘭州、西南的貴陽、華中的武漢和華南的廣州分別建立丁六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所”,分別承擔各大區的出口危險貨物檢測任務。
奎迂該提及的是,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設備,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幾乎沒有現成的標準化整機可買。因此,商檢部門目前所使用的危險貨物包裝檢測設備絕大部分都是自己研制的,并經過困家計量部門的鑒定驗證,均達到規定要求。其中, “常州進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測中心”研制成功的“噸級集裝袋頂部吊拉試驗機”、江西商檢局研制的“油循環式塑料容器高溫堆碼機”及河南商檢局與有關單位共IAJ研制的“三合一鋼桶檢測試驗機”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噸級集裝袋頂部吊拉試驗機”還獲得國家專利。
(四)培訓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人員
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是一項責任重、要求高、難度大的工作。出口危險貨物品種多,危險特性各異,所要求的包裝容器類型、規格、品種繁多。必須掌握的聯合國《桔皮書》、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國際空運危險貨物規則》等國際規則,篇幅浩大,洋洋數百萬言。因此,從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精通專業技術知識。要搞好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工作,人員是關鍵。開展此項工作的十年期間,我們經歷了從無到有,由外行變內行, 自力更生培訓檢驗人員的道路。開展此項檢驗工作之前,1985年5月我們舉辦了第一期“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技術培訓班”,邀請日本危險貨物運輸專家給我們講授聯合國《桔皮書》;邀浦了交通部大連海運學院教授講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使我們的學員初步掌握了危險貨物的分類、理化、性質、包裝要求、包裝檢驗的方法及標準;1983年和1983年我們又先后舉辦了兩期培訓班,請國內包裝專家給我們講授包裝專業理論知識,使我們的檢驗人員又上了一級臺階。經過近十年的努力,采取邊培訓,邊實踐的方法,現在商檢系統已經培訓出一批既熟悉危險貨物專業知識,又掌握包裝專業知識,既懂國際規則,又了解本國法規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技術人才。從1993年起,商檢部門對出口危包檢驗人員實行‘資格證書”制度。經過認真培訓,嚴格考核,到今年為止,已有300多人獲得了“進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資格證書”。現在已培養出自己專家。去年和今年我們舉辦的兩期培訓班,完全由自己的專家講課。想當初,1985年我們對聯合國的《桔皮書》一無所知,而去年開始我們已兩次派出專家出席了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會議”,與世界各國專家共聚一堂,直接參與修訂聯合國《桔皮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