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鋼桶GB325標準的幾點拙見
海南農墾金鼎實業發展總公司 丁進義
國家產品標準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基礎法規。它貫穿于科研、設計、生產、流通、貯存、使用以及監督等各個領域。它是總結推廣科技成果,使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重要手段。標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個國家工業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尺度,是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GB325-91《包裝容器 鋼桶》國家標準是中國包協制桶分會牽頭,由中國石化銷售公司、化工部等單位起草并在各制桶企業大力支持下制定的。該標準是起草人員和他們的支持者經過艱辛勞動創造出的碩果。
該標準是以GB325-84國家標準為基礎,參照了《國際海運危規》,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而制定的。它適用于20-200L所有圓柱形鋼桶。筆者認為新標準與國際先進水平相當,并具有我國特色。它的貫徹實施對指導企業生產符合標準的鋼桶,完善各種檢測手段、工具、設備,提高鋼桶產品質量,增加品種等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初步滿足了鋼桶行業發展的需要。
筆者認為新標準比GB325-84更適用、更經濟、更科學、更靈活、更先進、更合理。
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1、適用性。新標準不僅適用于290L閉口鋼桶而且也適用于20-20OL閉口、 大開口、縮頸鋼桶等各種規格圓柱形鋼桶。從而解決了中小鋼桶以及200L大開口鋼桶長期以來沒有標準,無章可循,各行其事,粗制濫造,五花八門的混亂局面。新標準可以說填補了中、小鋼桶和開口鋼桶無標準的空白。因此,新標準比老標準更充實、更系列化,體現其適用性。
2.經濟性。在確定鋼桶外形尺寸,尤其外高時新標準是以我國提供的規格鋼板料和規格卷料為開料計算依據。因此可以提高鋼桶材料利用率,減少邊角料,降低成本,具有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體現了標準的經濟性。
3.科學性。新標準為了適應不同的要求,接鋼桶厚度分為重型、中型、次輕型以及輕型桶,符合價值工程的原理,體現了新標準的層次恰當和科學性。
4.靈活性。新標準對鋼桶結構做了一些改進。GB325-84國家標準規定一般鋼桶(指非重型桶)要同時有2道環筋和6-7道波紋,而新標準規定只有2道環筋或只有3-7道波紋即可。這樣,用戶或生產者可根據盛裝物要求進行選擇,體現出新標準的靈活性。
5.先進性。新標準對卷邊也有所改進。老標準只規定用二重平卷邊或二重圓卷邊,而新標準規定了二重平卷邊、二重圓卷邊和三重圓卷邊。同時,根據質量不同按I、Ⅱ、Ⅲ、進行分類,和《國際海運危規》較吻合,體現了新標準的先進性。
6.合理性。新標準在鋼桶性能要求上做了大膽改進和調整,例如氣密性要求從舊標準49kpa減少到I類桶30kpa, Ⅱ、Ⅲ類20kpa。液壓檢驗從原來輕型137kpa、 重型196kpa提高到I類250kpa、Ⅱ,Ⅲ類降到lOOkpa。另外跌落高度也從原來1.2m分別調到I類1. 8m、Ⅱ,Ⅲ類分別為1.2m和O.8m和《國際海運危規》更接近,體現了新標準的合理性。
然而,筆者認為新標準也有一些美中不足之處。
1.GB325-91是在GB325--84基礎上制定,而且有不少處沿用GB352-84標準。有些條款只適用于200L鋼桶而不適用于中、小桶。較突出的是卷邊和性能要求。目前大部制桶廠生產小桶時幾乎都選用二重平卷邊工藝。這樣,在貫徹新標準時中、小桶有相同的要求。在實施中就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跌落試驗。要通過跌落試驗關必須用三重卷邊工藝,而目前無法達到這要求,至少要加預卷工藝,因此筆者認為大、小桶應區別對待。
2.在標注入口和透氣口位置時,新標準是以桶外邊緣為基準而GB325-84是以中心為基準。以邊緣為基準雖易檢查測定,但易偏離中心。筆者認為舊標準比新標準更恰當些。
3.卷邊是鋼桶關鍵部位,也是滲漏主要部位。然而,新標準三種卷邊形式圖和原舊標準一樣沒有表明清楚,既不清晰,也不準確。其中,桶身用很粗的實線表示,不夠直觀和形象化,看不出卷邊實際情況,易產生誤解。
4.在標準中,表2沒有列出35L、39l中、小開口桶,而在表3中列出35L全開口桶但又沒有列出30L、20L桶,規格不夠齊全。
5.根據選用材料厚度不同,把鋼桶分為重型、中型、次中型以及輕型桶。在選用材料厚度上輕型桶比國際先進標準稍厚些,比如200L左右鋼桶歐洲EN21Q最薄選用O.60-0.7mm而美國55-57加侖最薄桶選用O.82mm,馬來西亞200L閉口桶選用0.8mm。實際上,我國生產的硫化堿桶就很薄。 此外,20-30L左右桶新標準輕型用O.3-0.4mm.實際上油漆桶用O.26mm,因此建議在修訂此標準時應調整一下鋼板厚度。
6.雖然鋼桶跌落試驗高度已調整,但并沒有考慮盛裝物密度大小。筆者建議參照《國際海運危規》要求,即當密度大于1.2時落跌高度應為密度乘上1.5、1.O以及O.8。此外,應明確規定跌落鑿洞后5分鐘不滲漏才算合格。
7.新標準中對外涂料要求似乎比內涂料嚴格些。外涂料直接影響外觀質量,而內壁涂層又直接關系到內在質量,更不能忽視。應在文字說明上下一點功夫。
8.在不合格分類表中新標準參照了1986年《200L閉口鋼桶檢驗細則》簡稱(《細則》)。對鋼桶標志并沒有具體要求,而《細則》卻有這方面要求。將鋼桶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鋼板厚度、凈重、毛重等刪掉,筆者認為不妥。此外,新標準把桶蓋深度作為C類不合格條件之一,筆者也認為不太合適。因為桶蓋深是主要尺寸,其大小關系到卷邊質量以及防沖擊的緩沖性能,建議放在B類不合格欄里。
9.根據《國際海運危規》要求,新標準的性能試驗取消了灌裝試驗,并用堆碼試驗來取代。結合我國鋼桶實際情況,目前選用的密封填料種類不太多,有些不能夠適應盛裝物長期浸泡而溶解,引起滲漏。取消灌裝試驗等于取消鋼桶浸泡耐久性試驗,所以筆者認為不大恰當。
標準是技術法規。它涉及到生產、科研、流通、監督等領域。各單位必須認真宣傳和貫徹標準。這樣才能發揮標準的作用,也只有這樣才能衡量和評價標準的水平。